Lesson 66 · 約 10 分鐘
第六十二卦 小過
小事可以過頭一點 — 宜下不宜上
66 · 第六十二卦 小過:小事可以過頭一點
卦象
上卦 ☳ 震(雷)
下卦 ☶ 艮(山) 雷山小過
山上打雷 — 雷聲越過山頭,聲勢略過於常。卦形像一隻飛鳥:中間兩根陽爻是身,上下四根陰爻是翅。小過,是小小的過度:有其信者必行之,行動就難免略有出入,所以中孚之後是小過。這一卦替「矯枉必須過正」立了規矩 — 也劃了紅線。
卦辭
小過: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白話:亨通,利於守正;可以用在小事,不可用在大事。飛鳥留下鳴聲 — 不宜向上強飛,宜向下棲止,大吉。整卦的操作範圍先框死:過度只能小過、只能用在小事 — 恭敬過一點、節儉過一點、哀戚過一點,都可;大事上過頭,就不是小過卦管的了。鳥的比喻同理:逆勢上飛費力且危,順勢下棲安穩得吉。
逐爻讀
初六:飛鳥以凶。
白話:雛鳥急著起飛 — 凶。最沒本錢的位置,最先想「過」一把 — 翅膀未硬就逆風而上,四個字就是全部結局。
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白話:越過祖父,遇見祖母;不冒犯君上,而安於臣位 — 無咎。小過的分寸學:位階上可以小小越級(過其祖),但終點要落在合宜的位置(遇其妣、遇其臣) — 過而知止,所以无咎。
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白話:不肯多做一分防備,放任跟隨 — 恐遭傷害,凶。該過度的地方偏偏不過 — 防範這種事,寧可過頭;省下的那一分警惕,就是破口。
九四: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白話:無咎 — 不越分而恰如其分地相處;前往有危險,務必戒懼,也不要固守一式不變。剛居柔位的自持:不過,是九四的過法 — 收著鋒芒行事,並且保持機動(勿用永貞:別把一種姿勢焊死)。
六五: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白話:濃雲密布卻不下雨,雲起自西郊;王公用繫繩的箭,取穴中之物。陰居尊位、時機未成 — 大事做不成的日子,就把手邊搆得著的實事一件件收進來(弋取在穴):不硬求傾盆大雨,先接住眼前的水氣。
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白話:不肯落地、一味飛過 — 飛鳥終遭羅網(離:罹),凶,這叫自招的災禍。與初六首尾呼應:過而不知返、飛而不知下,小過就升級成災眚 — 卦辭早就說了:不宜上,宜下。
一卦一句話
小過教的是過度的額度:小事可過、大事不可;恭儉哀可過一分、防備寧可過兩分 — 而飛鳥的紀律始終是:宜下,不宜上。
自我檢核
- 「可小事,不可大事」— 小過卦把過度框在什麼範圍
- 九三「弗過防之」說哪件事寧可過頭
- 初六與上六都是飛鳥,犯的是同一個什麼錯